Zhongtian Certification Co., Ltd.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 公开文件 | |
ZTRZ-GK-03/2020.4 | 法律地位及其相关机构的说明 |
目 录
一、 中天认证简介及业务范围
二、 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三、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
四、 公正性声明
五、 认证资格的保持、暂停、撤销、再认证
六、 信息通报制度
七、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八、 申诉、投诉、争议
九、 获证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一、 中天认证简介及业务范围
1. 中天认证的法律地位的说明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工商注册完成,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决定公司内部管理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2. 业务范围
序号 | 专业大类代码 | 名称 | 体系 |
1 | 17 | 基础金属及金属制品 | QES |
2 | 18 | 机械及设备 | QES |
3 | 23 | 其他未另分类制造业 | QES |
4 | 29 | 批发和零售业:汽车、摩托、个人及家庭用品修理业 | QES |
5 | 34 | 工程服务 | QES |
6 | 35 | 其他服务 | QES |
二、 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一) 认证申请
1. 申请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产品与生产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相应认证标准要求和企业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化信息;
进行了内审和管理评审;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2. 申请方应填写《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同时提供其法律地位文件、资质证书(电子版或复制件加盖公章)及认证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文件,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 15 天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在接受申请后,双方签定《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一、 现场审核
1. 认证机构至少在审核开始的三天前将审核计划通知受审核方,经受审核方确认后,按计划实施现场审核;
2. 初次审核分两阶段完成,其中文件审核是第一阶段的内容,第一阶段审核活动通常在受审核方的场所进行,并为二阶段审核做准备;
3. 在第二阶段的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前,审核组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情况,在末次会议上要报告现场审核发现及审核结论;
4. 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受审核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并经审核组验证,验证的方式有书面验证和现场验证两种,验证合格后,审核组将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认证机构;
二、 审批发证
1. 认证决定人员对审核报告和相关审核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认证机构总经理做出是否准予认证注册的决定。
2. 凡通过注册的企业由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认监委网站上予以公告。
3. 获证组织证书查询途径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
三、 认证流程图
提交申请书
↓
合同评审→(N)不受理
↓
签订合同
↓
任命审核组长、组建审核组
↓
第一阶段审核→(N)限期纠正→(N)停止审核
↓(Y)
第二阶段审核/再认证
↓
对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N)不推荐认证
↓(Y)
提交审核报告
↓(Y)
认证评定→(N)审核组纠正 必要时复审
↓(Y)
批准认证注册
↓
制作证书告知客户并寄出证书
↓
年度监督审核→(N)暂停→公告
↓ ↑
实施监督审核 暂停原因消除→恢复注册
↓ ↓(N)
认证评定(N) 撤销证书并通知客户
↓(Y)
保持注册
↓
证书到期前3个月联系客户再认证审核(三年一个周期)
三、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
质量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或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 |||||||||||
企业员工人数 | 初审 | 监督 | 再认证 | 初审 | 监督 | 再认证 | ||||||
风险级别 | 风 险 级 别 | 风 险 级 别 | ||||||||||
高 | 中 | 低 | 高 | 中 | 低 | 高 | 中 | 低 | ||||
1~65 | 12000 | 4000 | 8000 | 16000 | 14000 | 12000 | 5333 | 4667 | 4000 | 10667 | 9333 | 8000 |
66~125 | 18000 | 6000 | 12000 | 25000 | 23000 | 21000 | 8333 | 7667 | 7000 | 16667 | 15333 | 14000 |
126~275 | 21000 | 7000 | 14000 | 30000 | 28000 | 26000 | 10000 | 9333 | 8667 | 20000 | 18667 | 17333 |
276~625 | 28000 | 9333 | 18667 | 38000 | 36000 | 34000 | 12667 | 12000 | 11333 | 25333 | 24000 | 22667 |
626~1175 | 32000 | 10667 | 21333 | 46000 | 43000 | 40000 | 15333 | 14333 | 13333 | 30667 | 28667 | 26667 |
1176~1550 | 36000 | 12000 | 24000 | 54000 | 51000 | 48000 | 18000 | 17000 | 16000 | 36000 | 34000 | 32000 |
1551~2000 | 40000 | 13333 | 26667 | 62000 | 59000 | 56000 | 20667 | 19667 | 18667 | 41333 | 39333 | 37333 |
2001以上 | 增加 2400/每人日 |
注:1、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 80%;
2、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 70%。
3、再认证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限价的 2/3,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 的 1/3。(在表中已算出)
四、 公正性声明
根据认可机构的相关要求,为在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确保认证活动的可信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非歧视性,本机构及其审核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 理解公正性管理在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
2 对认证活动中的任何存在和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和分析,并形成报告;
3 对已识别出来的任何存在和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管理,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公正性管理的有效性,在机构运作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3.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国家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关认可要求,按第三方认证制度准则办事;
3.2 坚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组织开放,不附加过分的财务或其它条件阻碍或拒绝申请方的认证申请;
3.3 管理体系审核遵循认证标准或与其职能有关的引用文件所给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客观反映事实;
3.4 开展认证活动,坚持以顾客和社会需求为关注焦点,不采用非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与申请组织只介绍本机构已被认可的认证业务,不做贬低或影射其它认证机构有违职业道德的事;
3.5 不从事认证咨询一条龙活动,认证人员在认证前两年内向认证申请组织提供过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申请单位的认证审核活动;
3.6 以国家规定的认证审核人/日和费用标准洽谈合同,不接受任何申请人、内外部相关人员、组织的财务支持;
3.7 独立客观地开展认证审核,审核结论的给出、认证决定工作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严格规范工作人员、认证审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保守申请单位的商业、管理、技术和认证审核的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五、 认证资格的保持、暂停、撤销、再认证
(一) 认证资格的保持
1.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对经公司审核认为管理体系认证合格的单位经认证决定人员评定后颁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对其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以验证获准认证的单位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1.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企业自获证之日起,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对获证企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每年按计划进行监督审核,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时间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的1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时间距离上次审核时间的第12个月内进行。再认证审核安排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进行,对于季节性生产的企业,要安排在生产期进行审核,但所有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有特殊说明可延长至15个月,至少保证每个日历年进行监督审核(应进行再认证年份除外),在证书有效期内总监督次数不少于两次,有特殊情况时(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体系运行发生了不良后果),增加监督审核频次;第一次及第二次监督审核合格后证书与认证合格标志及相对应的合格通知书同时使用方为有效,第三次与再认证合并审核后重新换发认证证书。
1.2 公司在获证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企业提供《客户信息确认函》,企业予以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其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再认证审核,再认证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2. 再认证的程序参照初次评审的程序进行。当管理体系、获证组织或管理体系的运作环境(如法律的变更)有重大变更时,再认证审核活动可能需要有第一阶段审核。
3. 如果获证企业对其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更改或者发生了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监督活动可为不定期监督审核由我公司视具体情况安排,在获证组织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可能出现失控情况时应依据特殊审核规定进行。通常下列情况的发生获证企业应将实际情况反馈给我公司,如:
a) 更换法定代表人或体系负责人;
b) 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发生变化;
c) 管理体系文件进行重大修改;
d) 发生了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获证组织的产品质量/污染排放/安全生产抽查不合格;
e) 组织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包括重要的人员、设备、设施或其他重要资源);
f) 相关方投诉对获证组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问题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或反映其有隐瞒事实真相。
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增加审核频次。
4. 中天证有限公司在监督审核中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严重不符合或其他重要问题,视情节轻重和纠正情况,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a) 书面通知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b) 书面通知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c) 书面通知撤销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5. 认证证书得保持
a) 获证组织没有违反国家认证制度和CNAS的要求;
b) 上次发现的不合格项已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有效;保持注册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具有持续改进的机制,符合注册标准要求;
c) 没有发生超标违规现象,没有发生重大的环境/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的相关方抱怨;
d) 按照本公司规定期接受监督审核和再认证;
e)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满足认证的有关要求,对认证的宣传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f) 按时交纳认证的有关费用;
6. 认证证书的扩大和缩小
a) 认证证书的扩大和缩小包括已覆盖产品和活动场所/区域范围的扩大和缩小,产品或活动的工艺、设备、材料和体系标准变更等变化;
b)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向ZTRZ申请扩大认证范围:
(1) 获证后增加某个新产品,且已具备正常批量生产或运作条件;
(2) 增加了分场所已纳入体系的正常控制与管理。
c)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ZTRZ将缩小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
(1)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生产工艺方法;
(2) 受到取缔或限产的产品或生产工艺方法;
(3) 不具备条件继续生产而失去必要资格的产品或活动;
(4) 获证组织决定不再生产而失去必要资格的产品或活动;
(5) 已脱离注册体系组织控制的场所;
(6) 资源配备不具备生产条件,并且也没有开展该业务的。
证书持有者必须向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填写认证注册信息变更申请书)并附相应的依据材料和体系文件,ZTRZ将根据情况确定对这些更改的范围并按照程序重新策划审核实施方案、评定并更换证书。认证范围的更改所需的费用由获证组织承担。如获证组织在上述情况之一时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可能导致证书的暂停使用。
7. 认证证书的更换
可能有以下原因引起认证要求的更改:
凡出现体系认证标准,认证范围和证书持有者的其他发生了变更时,换证的原因有几种情况:
a) 法律地位、经营状况、客户状态或所有权;
b) 客户和管理层(如关键的管理、决策或技术人员);
c)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和场所;
d) 获证管理体系覆盖的运作范围;
e) 管理体系和过程的重大变更;
f) 国际标准的修改与变更;
g) 国家认证制度的变更;
h)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准则或相应的规范中对认证要求的更改;
i) 公司根据有关国家认证制度、认可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改变认证注册程序和要求。
凡属a、b、c、d、e条款,需要按规定,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获证组织变更认证信息申请书”),经中天认证有限公司按相应规定审查/审核并经批准后准予换证。
凡属f、g、h、i条款,为了适应认可机构和标准更改的要求,公司的认证要求有必要做出适当的更改。公司将做出如下安排:
(1) 将更改后的认证标准和认证规则要求,通知获证客户,说明达到新的标准要求的过渡时限,并提供公开的与认证要求变更有关培训;
(2) 与获证客户及时沟通、联系,了解管理体系达到要求的计划和进度情况;
(3) 根据计划结合监督、再认证审核或单独安排的审核来验证获证客户是否满足新的要求;
(4) 按程序评定合格后更换认证证书。
当获证客户以书面明示不愿意跟踪更改后的新标准要求时,根据标准要求过渡的限定时间,届时即终止认证合同,认证资格失效。
(二) 认证资格的暂停
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停获证组织的证书和标识的使用资格,暂停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 6个月;对于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且重新提交的申请已被相关单位受理的,可暂停至相关单位做出许可决定之日:
a) 获证组织未经中天认证有限公司批准对获准认证的管理体系进行了更改,且该现象影响体系的符合性,或因其它因素造成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
b) 监督评审发现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达不到规定要求,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但严重程度尚不构成撤销认证合格资格;
c) 获证组织对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不符合中天认证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d) 获证组织在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与初次认证决定日间隔超过 12个月,此后,第二次监督审核与第一次监督审核末次会时间间隔超过 15 个月,或超过应监审当年的 12 月 31 日时(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
e) 出现相关方对重大质量、环境、安全投诉并造成严重后果;
f) 出现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国家对获证组织质量、环境、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
g) 监督审核中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未按规定实施纠正措施;或获证组织在监督审核后,不按期提交纠正措施,经指出仍不完成的;
h) 未能接受正常年度监督审核,不接受及不配合国家认监委、认可委的现场确认审核;
i) 暂时不能满足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或企业为获得认证提供了虚假资料等要求;
j) 被不适用的标准条款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k) 连续停产半年以上(计划性停产除外);
l) 主动请求暂停;
m) 持有的行政许可资质过期且已经提交申请但尚未批复;
n) 现场审核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纳认证费用;
o) 发生其他违反体系认证程序的。
2. 获证组织暂停期间采取了有效的纠正/纠正措施并证明消除了暂停原因的,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应取消暂停处理,书面通知恢复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三)认证资格的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将撤销获证组织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
a) 获证组织在被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后,3个月内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的;
b) 监督评审发现获证组织管理体系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在短期内又无法有效采取纠正措施的;
c)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严重违反规则,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d) 因产品质量、企业环境或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e) 转让认证证书和标志;
f) 失去法律地位、资格,未通报认证机构,不接受监督管理;
g) 拒绝配合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或者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提供了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h) 严重违反认证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构成撤销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资格的有关情况。
i) 被暂停、撤销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中天认证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组织。
(四)再认证
1. 证书有效期三年,如获证组织要持续证书的有效性,在证书到期前 3个月向本机构提交申请,共同协商再认证的有关事宜
2. 至少在证书到期前 2 个月对获证组织进行再认证现场审核;
3. 证书到期前本机构做出认证决定,继续保持注册资格的将给予换发新证书,证书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前一周期认证证书截止时间,终止时间为此时间顺延三年;
4. 若在证书到期前,未完成再认证活动,获证组织在证书到期时,其认证注册资格自动失效,不得对外宣称其相应的管理体系通过本机构的认证,即不得使用认证证书和认可标识 。若在证书到期前进行了现场审核,且证书到期后 6 个月内,完成了后续再认证活动并进行了认证决定,可换发再认证证书,保持原注册资格,但证书有效期起始时间为认证决定时间,终止时间为原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三年;
5. 如获证组织未完成认证周期内的监督审核,需提前进行再认证时,再认证证书有效期起始时间为认证决定时间,终止时间为此时间顺延三年,即证书有效期三年;
6. 如获证组织完成了认证周期内的例行监督审核时,需提前进行再认证审核,则再认证证书有效期起如时间为认证决定时间,终止时间为原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三年。
七、 信息通报制度
1. 获证组织承诺遵守信息通报制度,管理体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中天认证有限公司通报。其通报方式为即时通报:
a) 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b) 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c) 发生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d) 组织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变更、企业名称、管理体系文件、重要人员、设备、设施或其他重要资源的变更);
e) 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
f) 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或体系负责人、主要联系人变更;
g) 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
h) 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
i) 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
j) 出现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如通讯地址、电话等变更。
2.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即时把信息传递给获证组织:
a) 国家有关认证政策、规定的变更;
b) 国家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变更;
c) 通讯地址、电话等变更;
d) 其他有关事项的变更。
八、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一) 认证证书和标志
1. 中天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的标志属于ZTRZ所有,对它的使用、换证、注销、暂停、恢复和撤销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认证证书及标志式样可在公司网站上,网址:www.zhongtianrenzheng.com 查询;
2. 获证企业及认证状态变更企业的查询途径:获得我公司认证的企业在国家相应网站查询,查询地址 http://cx.cnca.cn/
3. 认证证书:ZTRZ颁发给获准认证的组织,表明所确定的范围已被认证的一组正式文件,包括符合特定认证标准的证明、相关附件;通常一套认证证书正本包含中文和英文证书,当对不同语种认证证书中所标注的信息存在歧义时,以中文认证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4. ZTRZ徽标:内部为中字变形,形似天平,代表公平公正;麦穗代表助力企业,让企业有更好的收益、收获。
5. 注册号:ZTRZ授予已认证组织的唯一性代码;
6. 标志:标明某种状态的图形符号,认证标志;
7. 认证标志:ZZTRZ颁发的、供获准认证组织使用的、表示其认证资格的图形符号;ZTRZ徽标与组织的注册号如下图所示共同构成认证标志;
643XX Q(E/S)XXXX R0S(M/L)
(二)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1 组织在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后,获证组织只能按公司的要求使用规定的标志。获证组织可以将认证标志用在网页、宣传品、杂志、书籍、广告、促销材料、名片、投标书等,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可用在宣传、投标等活动中展示认证证书,也可在文件、信签、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上影印认证证书,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标志(包括印章和电子图形)时,应保证认证标志的完整,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应确保认证标志的颜色与认证机构的徽标颜色一致并清晰可辨,当使用符号或标徽时,宜充分注意避免在宣传认证结果时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只允许获证组织使用,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使用标志时,应同时注明证书号码;
3 获证组织不得将认证证书使用在被认证范围以外和各类产品及各类宣传媒体上,不能进行误导宣传或证书状态的错误引用或认证文件、标志或审核报告的误导性使用。防止不正确使用包括对认证的虚假声明和对标志的误用,这种误用可能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不允许在引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暗示认证机构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但该标志不可用于产品或消费者所见的产品包装之上,或以任何其他可解释为表示产品符合性的方式使用;也不可用于实验室检测、校准或检验的报告或证书中。公司将对出版物侵权认定、公布违规行为以及必要时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者必须是认证证书(特别是有主/子证书及附件的情况)所载明的认证组织(即在证书及其附件中所列出的获证组织名称),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使用该认证证书/标志。拥有认证证书/标志使用权的组织,应在其认证证书限定的 “审核地址”、“产品或服务”及其过程等认证证书所明示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认证证书中限定的各自范围。有关方错误使用认证证书/标志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5 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包装上、附带信息及其他材料中声明组织的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但声明不应暗示产品、过程或服务得到了认证,声明应包含以下信息或对其的引用,包括:获证客户的标识,如品牌或名称;管理体系的类型(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适用标准;颁发证书的认证机构。
注 1:一个清楚的声明可以是“**有限公司通过了中天认证有限公司基于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 2:产品包装的判别标准是其可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解、碎裂或损坏。型号标签或铭牌被视为产品的一部分;
注 3:附带信息的判别标准是其可分开获得或易于分离,如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注 4:其他材料包括网页、宣传品、杂志、书籍、广告、促销材料、名片、投标书等。
6 ZTRZ有权对获证组织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获证组织有错误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现象,ZTRZ可以责其采取纠正措施,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直致撤销其认证证书的措施,也可以上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7 认证证书与年度监督合格通知一并使用,并在证书上加贴防伪标志视为有效。公司给年度监督合格的企业发放年度确认防伪标识;
8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终止使用/误用
8.1 当公司暂停、注销或撤销证书时,原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组织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停止发放带有认证标志包装或标签的所有产品及宣传资料。
8.2 以下行为都构成对公司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误用:
1) 未经认证机构证书及标志管理部门书面认可的使用;
2) 对认证证书的误导宣传或虚假声明;
3) 擅自宣传未经认可的扩大认证范围;
4) 将认证标志用在产品上或作为产品合格的误导;
5) 认证标志的不符合规定的使用;
6) 其他不正确地使用标志和/或证书。
8.3 公司得到表明获证组织有错误使用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信息后,由相应部门向该组织发出立即停止误用的通知。同时要求组织将误用经过和采取的纠正措施的书面说明于1个月内寄到公司相应部门。
8.4 相应部门收到书面说明后,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程度按公司相关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指派或委托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必要的证据,将处理结果应通知获证组织,并要求其限期纠正。
8.5 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获证组织的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公司认可的纠正措施,公司将撤销其认证证书,并发出《暂停/撤消认证资格的通知书》。
8.6 对于要求纠正或暂停证书使用的获证组织,如果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了有效措施并得到本公司验证,则公司可作出停止暂停使用的决定并发出《恢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通知书》。
8.7 对于故意误用证书和或标志,指出后仍不进行纠正的获证组织,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由新闻媒介公布、出版物侵权认定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段。
9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暂停和撤销
9.1 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获证组织停止交纳有关规定的认证费用或被暂停或撤销了认证证书,就应停止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9.2 获证组织的认证资格一经公司进行了暂停、撤销处理,其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在暂停期间不得对外使用,在撤销后应停止使用有关文件并将认证证书寄认证标志原件如数机会我公司。
九、 投诉/申诉/争议
申诉:是指对我公司在批准、暂停、注册等决定的异议。
投诉:是指对我公司的服务或人员不满意,但尚未构成申诉。
争议:审核组长与受审核方在某一方面的不一致。
1. 申诉的处理
申请人/获证组织对我公司的各项决定如有异议,在收到决定30天内可向我公司的最高管理层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管委会主任或其授权对申诉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申诉人仍有异议可向认可机构进一步申诉。
2. 投诉的处理
申请人/获证组织可向我公司的总经理、技术委员会主任、管委会主任投诉。投诉处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回复投诉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时可按申诉程序申诉。
3. 争议的处理
争议一般采取现场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直接至电给我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寻求解决。
十、 获证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 认证申请(委托)人有权了解我公司运作依据和认证程序;
2) 有权索取有关认证的说明和资料、文件;
3) 有权对审核计划和审核成员提出异议,并得到合理解决;
4) 有权对审核组提出的不合格进行确认;
5) 有权对审核组工作和审核结论提出质疑;
6) 我公司批准的正式报告与审核组的审核报告有差异时,有权要求我公司作出解释;
7) 我公司将审核/监督审核分包给外部机构时,有权提出意见,甚至不同意(应有正当理由);
8) 有权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9) 有权要求我公司保密和遵守本方有关的规定;
10) 权对我公司/人员提出申诉/投诉和争议;
11) 有权要求我公司对其它有关认证问题作出解释或澄清;
12) 有权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针对特定客户,有权对专业能力及需求分析提供要求。
(二) 义务
1) 始终安认证标准运行管理体系;
2) 始终遵守国家认监委、认可委和我公司有关认证认可的有关规定;
3) 按期交纳费用(认证不通过时也应交纳费用);
4) 为进行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和解决投诉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接受我公司的文件审查,调阅相关记录;
5) 积极配合审核,如实提供情况、说明、资料、文件、记录;
6) 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仅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出声明;
7) 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我公司的声誉,不得做使我公司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
8) 当认证暂停或撤销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宣传,并按我公司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
9) 获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应及时向我公司通报管理体系的变化情况;
10) 按我公司更改的认证要求,在给定的时间进行更改,并接受我公司的验证;
11) 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各自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12) 如期交回全部(过期、撤销、注销)作废认证证书。
公司名称:中天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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